11月25日,人力资源部按照《公司科技带头人评选方案》、《公司技能带头人评聘方案》,组织开展了公司科技带头人年度考核工作。
公司科技及技能带头人均实行聘用制,其中科技带头人聘用期限为1年,技能带头人聘用期限为2年,聘期内享受津贴。聘任期间,带头人分别签署了《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带头人在聘任期间的目标责任。带头人的考核分为聘期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将按照完成、基本完成、未完成目标责任三种情况划分,考核结果直接与带头人津贴挂钩,对考核不合格的带头人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其科技及技能带头人资格。
目前,人力资源部已经按照《公司科技带头人评选方案》、《公司技能带头人评聘方案》要求,通知相应部门人员于11月29日前上报相关材料。后续,公司评审委员会根据科技带头人和技能带头人的表现对其进行聘期年度考核评价,评价结果由人力资源部反馈给带头人,如带头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采取书面形式向公司申诉。